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黄妍发布时间:2023-03-27浏览次数:550


各学院同学

根据《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 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推荐范围

我校 2023 届在籍学生(含博士生、硕士生)。

二、参评条件

1. 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,遵纪守法、品德优秀,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,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

2. 学习刻苦、成绩优良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;

3. 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。对创新创业、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、艰苦边远地区、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、新兴领域、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,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,具体由学校规定;

4. 在本学段学习期内,至少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标兵等综合性荣誉称号1 次,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。


三、推荐方式

1.学院举行推荐评选答辩评审会,其中优秀毕业生参选人PPT汇报限时4分钟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
2.2023 年度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须经其所在班级提名。每个学院推荐1名研究生1名本科生参加校级评选,各学院负责对推选的个人进行初评,并在全院范围内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 个工作日。对公示期间学生反映的问题,各学院必须进行复议。

3.学校评选工作小组组织校级差额评选,最终确定 2023 年度推荐名单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批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1.申报需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“优秀毕业生”推荐表(附件1)和 2023 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“优秀毕业生”汇总表(附件 2),并提供不超过 1500 字的主要事迹,主要事迹以第三人称叙述,主要体现学段内个人的思想、学习、社会工作等方面情况及成绩;主要事迹材料的标题为“××学院××事迹材料”。

2. 请各参选人于327前上报推荐材料纸质稿(附各项主要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、学院公示文件图片和电子稿其中本科生推荐材料纸质稿交至船海楼421,电子稿发送至chxyxgb@126.com,联系电话:84432020;研究生推荐材料纸质稿交至船海楼425,电子稿发送至chxyxgb@126.com,联系电话:84401135


五、有关要求

1. 各学院要做到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全面衡量,积极做好评选推荐工作,确保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省级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不可兼评

2. 各学院要保证各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,一律取消评选资格。

3. 校级评选答辩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要求参选人PPT汇报限时4 分钟。

 

附件:

1.江苏省高校省级“优秀毕业生”推荐表

 

2.2023 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“优秀毕业生”汇总表

 

 

 

 

 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.pdf

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生工作处
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
2023 3 24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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